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所处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和汽车制造业,按照细分产品类型分类,分别属于轴承行业、汽车零部件行业。公司的轴承保持架产品主要在汽车工业、风电设备、工程机械、机床工业等行业中大范围的应用;汽车零部件产品主要在传统汽车变速箱、发动机和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等动力系统中应用,另外在门锁、安全、座椅等系统来进行平台化应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发布2024年机械工业经济运行形势,2024年,在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机械工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迎难而上、积极作为,有效应对风险挑战,发展壮大新质生产力;在“两新”等政策措施的带动下,行业运行总体平稳,高水平发展稳步推进。展望2025年,机遇与挑战并存,有利条件强于坏因,机械工业经济运行有望继续保持稳中有进的发展形态趋势。坚持科学技术创新引领,快速推进产业升级,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加强行业自律,加快构建机械工业现代化产业体系,高质量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为“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为推动机械工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建设制造强国贡献力量。(详见链接)
2024年10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大力实施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替代,全方面提升可再次生产的能源供给能力,快速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上述意见政策实施,风电保持架业务的市场空间逐步扩大,根据中国风电新闻网“2024年中国风电整机商中标统计”,2024年项目总规模220.644GW(含国际项目,不含集采框架招标项目),较2023年的中标统计116GW同比增长90%。2025年第一季度项目总规模为35.449 GW,较2024年同期增长84.58%,招标规模的持续同比增加,为公司风电保持架业务的后续发展带来更多的商业机会。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24年,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747.7万辆和2,75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2%和5.8%。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0.9%,较2023年提高9.3个百分点。其中,纯电动汽车销量占新能源汽车比例为60%,较去年下降10.4个百分点;插混汽车销量占新能源汽车比例为40%,较去年提高10.4个百分点。插混汽车的增长迅速,成为带动新能源汽车增长的新动能。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地增长为公司汽车精密零部件业务带来较好的市场空间。
2025年1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发布了《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提出“加力推进设备更新”、“扩围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快提升回收循环利用水平”等新政策,上述政策的执行和落实,将有利于增加公司轴承保持架、汽车精密零部件产品的市场需求,为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奠定基础。(详见链接)
报告期内公司的基本的产品是轴承保持架、汽车精密零部件和轴承配件。轴承保持架是专门配套组装轴承的关键零部件,轴承配件是为满足具体工况条件与轴承搭配使用的零部件,汽车精密零部件则主要使用在于汽车行业。报告期内公司基本的产品未出现重大变化。
轴承保持架是专门配套组装轴承的关键零部件,公司轴承保持架的直接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的轴承成品生产商。该等客户采购公司产品后,将其与滚动体、套圈等部件总成为轴承。专用于风电机组的保持架最终应用于风电行业,其余类型保持架则最终应用于汽车工业、家用电器、工程机械、机床工业、轨道交通、航空航天、高端装备等多个领域。在风电保持架细分领域,公司产品覆盖风机各类型轴承,产品包含变桨保持架、齿轮箱保持架、主轴保持架、偏航保持架等,材质包含钢、铜、球墨铸铁、塑料材质等,主要加工工艺根据质量、批量、材质等选用一次冲压成型工艺、五轴加工中心精密加工工艺、精品铸造工艺、注塑等不同工艺,实现用户个性化产品需求,帮助客户实现“一站式”、“菜单式”采购。丰富的产品品种类型,不同工艺、材质的产品,持续研发的创新的技术,提升了公司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公司汽车精密零部件产品主要在传统汽车及混动汽车变速箱、发动机和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等动力系统中应用,另外在门锁、安全、座椅等系统来进行平台化应用,主要销售给汽车零部件客户或整车厂客户。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应用中,公司同时拥有高压铸造和离心铸造两种工艺且实现批量生产铸铝转子产品的能力,在铝转子总成产品成功批量应用的基础上,形成碳纤维转子总成、永磁转子总成、定转子总成等新能源电驱动系统总成系列部件。公司电驱动异步感应铝转子总成产品采用新材料配方,实验测试在导电性能不改变的情况下,强度可提升20%,最高转速可达到25,000转以上,为市场客户提供高转速应用场景,具有较高的成本性能优势。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电驱动系统定转子系列新产品已有77个产品项目,其中:42个产品已量产,7个产品为PPAP样品交付中,3个产品为C样或OTS样品交付中,25个产品为A样或B样交付中。上述系列新产品将应用到国内新势力汽车品牌、国内传统自主汽车品牌以及国际知名汽车品牌等合计达19个。为满足市场绝大部分客户应用需求,公司自主开发了3个异步电机定转子平台(定子外径分别为220mm、200mm和180mm),通过更改叠长,可大范围的应用于400V及800V水冷及油冷电机,相关产线/模具、铁芯/铜线/铜排/过盈压环等零部件、绕组结构专利/高强高导铝材配方等平台化技术可实现全部或者部分的共用,可助力客户优化定转子产品的开发速度、成本控制、质量可靠性等,提升公司的产品竞争力。
另外,在氢能源产品领域,在前期布局氢燃料汽车电堆核心零部件0.075mm金属双极板的基础上,进行拓展研发电解制氢中的碱性电解槽(ALK)技术和质子交换膜电解槽(PEM)技术中的电解槽核心零部件极板产品,储备研发超大尺寸(1200*550mm)柔性液流电池石墨极板、0.24mm轻量化燃料电池石墨极板等新产品,持续研发燃料电池金属极板轻量化(0.05mm)、铝塑复合新工艺、新型涂层工艺、液态硅橡胶注射密封工艺、单电池封装工艺等新技术,上述新产品可在用氢、制氢、储氢等领域应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未出现重大变化。采购方面,主要以满足研发、生产为基本目标,合理控制库存,针对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更趋势,合理调整采购批量;生产方面,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与“适度备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根据销售订单、滚动预测计划、交货期、生产周期、在产品品种及数量以及库存情况,结合各个产品的生产工序、各条产线的生产能力,安排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充分关注工艺、设备、人员等生产要素的匹配和协同,在确保按时交付的基础上,做到生产组织的最优化;研发方面,致力于根据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开展前瞻性技术探讨研究工作,以保证能够顺应轴承行业与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专业化分工的发展的新趋势,结合行业发展或客户的需求及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难题和瓶颈,制定新产品研究开发计划和研发方案,保持公司在市场之间的竞争中的研发技术优势。销售模式具体说明如下:
由于下游轴承行业的产业集中度较高,公司与下游主要轴承保持架客户合作数年的基础上,通过合作开发产品,提供产品解决方案,获取增量订单,增强客户和产品的黏性,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对双方权利义务、结算条件、预计采购规模等条款进行约定。在正常供货前,公司先行生产样品,取得客户关于试制样品符合标准要求的通知后,再进行量产。
由于汽车制造产业链及生产的全部过程的复杂性,整车厂商和汽车零部件厂商除要求供应商取得汽车行业通用的质量认证体系外,通常还会对配套供应商进行认证,认证内容有交货期、产品质量、研发能力、设备先进性、加工工艺、供货能力等方面,认证通过后即可取得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客户再将需要开发的项目交由公司评估,在技术和商务得到客户认可后,客户会将项目定点给公司,确认定点的方式包含:定点函、项目开发函、邮件通知或者直接下采购订单等。从获得下游客户定点到定点项目正式量产需要几个月到2年不等的时间,具体取决于该零部件及配套模具设计、制造的复杂程度以及对应车型量产的时间等因素。定点项目正式量产后,客户会根据约定以采购订单或者需求预测等方式通知公司,公司确认后按照每个客户要求安排生产和交付。
公司的轴承保持架业务和汽车零部件业务在进入客户供应商体系前,均有必要进行严格的认证,甚至包含客户的下游客户和计算机显示终端参与认证,拓展了公司订单的获取渠道,同时轴承保持架部分产品应用汽车零部件领域,供应链延伸认证,公司相对获取更多的商机,有效拓展了客户资源。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5,534.17万元,同比增长19.26%;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纯利润是9,954.26万元,同比下降24.85%;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扣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8,372.01万元,同比下降22.86%。净利润下滑主要系以政府救助为主的其他收益较上期减少1,397.72万元、销售毛利同比增加1,160.58万元但不足以抵减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同比增加带来的影响以及计提减值准备增加等综合因素叠加影响所致。2024年12月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加571人,主要围绕募投项目实施及新产品拓展增加相应的人员投入,部分募投项目及新产品尚处于前期阶段,对当期利润造成一定影响。随着募投项目产能逐步释放以及新产品逐步量产并经历爬坡阶段,规模优势将得到充分的发挥,公司发展空间将会显著提升。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代孝中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编制了《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客观、线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附件《第五十二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相关运营情况及财务数据等信息,公司已编制完成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体监事严格按照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地审核各项监事会议案,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为公司监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据此,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利润表、2024年度现金流量表、2024年度所有者的权利利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情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督要求,结合本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编制了《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的真实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未发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对公司2024年合并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形,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3,134.29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资产价值,有助于公司会计信息更真实可靠,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和法规的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资金安排计划及发展规划,公司拟定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拟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而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赞同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逐步支付投资款项,预计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性闲置。随公司业务及生产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明显地增加。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股东收益,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投资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情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和主要营业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会影响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且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为更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决定运用自有的闲置资金进行中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2025年度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理财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严格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各项举措,在持续推进过程中动态评估实施效果。基于年度执行情况的系统性分析,并结合行业趋势与发展实际,公司编制完成《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形成管理闭环,为未来年度增效目标的持续落地提供科学指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客观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变更了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上述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 上述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执行相关会计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相关内容,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同时规定了“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自2024年12月6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而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审议意见: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金额)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71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77.6667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2,488,040.59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0,704,793.69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第11246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3,949.18万元(不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3,000.00万元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3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增强风险抵抗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金额)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及时、足额地归还上述募集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要营业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金额)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可能影响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有利于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且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无异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帝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赞同公司将募投项目“高端装备精密轴承保持器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本次延期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71 号),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776,667.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77元,共计募集资金1,192,488,040.59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后,累计汇入本公司广泛征集资金银行账户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16,976,317.95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01,783,246.9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90,704,793.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第11246号)。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的议案》,赞同公司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为“含山高端精密轴承保持架建设项目”并成立全资子公司实施;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实施地点的议案》,将“汽车精密冲压零部件技术研究中心项目”调整变更为“汽车精密冲压零部件技术研究中心及产能转化提升项目”实施。
经调整及变更后,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以及截至202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已实际投入金额情况如下:
结合当前“高端装备精密轴承保持器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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